一、业务项目: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行政许可项目。 二、承办时限: 一般资料齐全,五天内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新办企业须要现场监测或产品进行监测的将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期限办理)。 三、办事程序: 申请人→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应资料→交窗口受理→完成现场审查、组织产品抽检或现场监测→核准发证→缴交证费、审查费、柜架费→窗口领证。 四、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食品生产企业 1、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新办); 3、原卫生许可证(换证提供); 4、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二)饮食业 1、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施布局平面;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新办); 3、原卫生许可证(换证提供); 4、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三)食品经营单位(户) 1、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施布局平面图; 2、500平方米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新办) 3、原卫生许可证(换证提供); 4、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旅店业、理发美容业、桑拿、歌舞厅、按摩场所 1、1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施布局平面图; 2、500平方米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材料(新办); 3、原卫生许可证(换证提供); 4、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法律法规依据: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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