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林业局办事指南
业务范围及办理时限
1、发放林权证。办理时限:即受理;
2、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时限:即受理;
3、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办理时限:即受理;
4、办理竹木加工许可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换发山林权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为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权权利人按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2、林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原山林权证、自留山证、责任山证、承包、租赁,有偿流转合同、协议书、经行政、司法部门调处过山林纠纷的应提交有关调解书、判决书、裁决书。
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格[2001]1998号规定,每本证收取5元工本费。
三、换发山林权证工作程序:
①权利人提出申请;
②提交相关资料;
③现场查验;
④张榜公布;
⑤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⑥上级发证机关发证。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根据《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森林、林木的所有者向当地有发证权限的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取《林木采伐申请表》,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林地使用权证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㈠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造林更新设计书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㈡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
㈢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还必须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材料。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必须成立林木采伐审批小组,严格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有关文件,在接到采伐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研究批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在《林木采伐申请表》上注明不予发证的理由,及时通知采伐申请者,有争议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程序和步骤
⑴林木采伐者申请;
⑵护林员核实并签名;
⑶行政村提意见并签名盖章;
⑷林业站派员勘查设计并提意见,100立方米以下站派员负责设计,100立方米以上局派员负责设计;
⑸镇政府审查意见并盖章;
⑹由林业站报县局林政股审核;
⑺报县局林木采伐领导小组讨论审批;
⑻电脑打印核发许可证;
⑼由林业站领取许可证并进行公示、将第三联发给申请者。
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批件(立项书);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林权证等林地权属证明;
5、建设单位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相关补偿协议;
6、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或查验报告);
8、使用林地申请表;
9、恢复森林植被措施说明;
10、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凭证;
11、生态公益林地调整报告。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根据粤财综[2003]18号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6、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三、办理征占用林地程序和步骤
⑴用地单位申请;
⑵现场查验;
⑶提交相关资料;
⑷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⑸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⑹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⑺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办理竹木加工许可证手续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木材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凡申领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文件和证明:
一、具备条件:
1、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金;
3、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二、文件、证明:
1、申请报告书、申请表;
2、经营注册资金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法人身份证明;
5、检尺员证或聘请检尺员合同书;
6、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三、办理竹木加工许可证工作流程
①单位、个人申请;
②当地镇府林业站提意见;
③县林业局审批、发证;
④凭木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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